近日,市发改委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市直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该方案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努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
01 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
1.限制发行企业债券。
2.协助查询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供设立商业银行或分行、代表处以及参股、收购商业银行审批时审慎性参考。
4.中止境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终止股权激励对象行权资格。
5.从严审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
6.限制招投标资格。
02 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
7.限制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
8.享受优惠性政策认定参考。
03 任职资格限制
9.限制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限制任职融资性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0.限制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
.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12.设立社会组织、入党或党员、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入伍服役等限制。
13.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04 准入资格限制
14.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海关认证资格情况;限制成为海关认证企业;对进出口货物实施严密监管。
15.查询安全生产许可审批等信息;限制从事药品、食品等行业;限制担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05 荣誉和授信限制
16.供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时审慎性参考。
17.禁止参评文明单位、道德模范。
18.查询律师登记信息;限制参与评先、评优。
06 特殊市场交易限制
19.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
20.限制使用国有林地;限制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限制国有草原占地审批;限制申报重点草原保护建设项目。
07 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
21.限制住宿较高星级宾馆、酒店;限制在夜总会等场所消费。
22.限制在一定范围的旅游、度假。
23.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08 协助查询、控制及出境限制
24.查询身份、护照、车辆财产信息;协助查找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出境;协助查封、扣押车辆。
25.查询婚姻登记信息。
26.查询客运、货运车辆运输信息。
27.查询、冻结公积金。
09 加大刑事惩戒力度
28.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10 其他方面惩戒
29.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
30.通过“信用黄石”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