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帮31名被害人追回经济损失400万元
发布时间:2020/07/06  |  来源:黄石日报  |  专栏:黄石动态

  本报讯(记者 石勇 通讯员 赵丽君) 记者从黄石港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执结一起诈骗罪罚金纠纷案件,执行到位罚金13万元、退赔款400万元,至此,该案31名被害人亏损全部追回,案件处理取得良好效果。

  2016年起,李某某、曾某某等5名被告人在孙某、黄某夫妻(另案处理)指挥下,以投资邮币卡盈利为名,诱骗多名被害人进入平台开户投资,累计造成31名被害人亏损700余万元。

  2019年4月,黄石港区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5名被告人八年四个月至三年十个月不等刑期,并处五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罚金,同时责令5人与孙某共同退赔本案被害人损失(其中已扣押的320万元赃款由扣押机关依法返还被害人)。当年8月,因5名被告人未予履行,该院立案执行。

  法院执行过程中,由于5被执行人均在服刑期间,且名下可供执行财产微乎其微,通过常规强制措施执结案件的可能性极低。考虑到该案涉及受害人众多,为最大限度帮助受害人挽回损失,执行干警从案件危害程度、拒不执行造成的严重后果等角度,对被执行人亲属做了大量思想教育及说服工作。经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亲属意识到,从事诈骗犯罪不仅给行为人带来了牢狱之灾,更是损害了多个无辜受害的家庭。最终,被执行人亲属自愿先后将责令退赔的剩余数百万元及13万元罚金缴纳完毕,其中退赔款直接交予公安机关,由其连同此前扣押的款项统一向被害人发放。


黄石日报|2020/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