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健康发展的部署要求,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出了8个方面27条具体措施,涉及深化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品牌质量、加大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维护公平竞争、降低经营成本等内容,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本次推出的“27条”,坚持问题导向,对当前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务求实效。
为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度,降低企业经营成本,“27条”推进落实企业开办“1050”标准,为新登记企业免费赠送5枚公章;推进企业开办“提速办”、重点事项“集成办”、高频事项“跨域办”、企业注销“简易办”,不断提升市场准入准营退出便利度;开展严查涉企违规收费行动,围绕水电气暖、交通物流、商业银行等领域,开展涉企收费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推动各类惠企政策落地落实。
为帮助企业扩大融资渠道,“27条”加大了对商标、专利等质押融资推广的力度,对通过专利、商标质押方式融资成功的企业,给予50%贴息,单个项目贴息不超过20万元,对评估费给予全额补贴。
为保障企业公平参与竞争,根据“27条”内容,我市将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回头看”,推动不符合规定的政策措施应改尽改,加强市场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能够公平、充分、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
为留足企业发展空间,“27条”明确,我市将动态更新、持续实施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探索行政处罚信息梯度性信用修复制度,按照被处罚情节轻重分别设置6个月、1年不等的最短信用修复期,缩短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