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军(公民身份证号码42070419931028425X):
你所在单位武汉精工巧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建设的黄石市下陆区重资产招商产业园三期(高端设备制造产业园)项目,我局于2023年11月8日对你单位将承揽的模板、脚手架专业工程转包给刘会平个人施工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了处柒万捌仟叁佰叁拾肆元贰角(¥78334.2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向你作出了处单位罚款的6%罚款,即肆仟柒佰元(¥47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向你依法送达了黄石市住建行政处罚决定书(黄住建罚字 [2023]第20号)。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生效,但你至今未缴纳该罚款。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正式书面催告你立即前往黄石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票据后,在指定银行或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你未依法缴纳,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罚款催缴通知书》。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21号
联系部门:黄石市建筑市场管理站
电话:0714-6529730
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