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发生了无故辞退、恶意换岗等涉及劳动关系引发的争议,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近日,市民伍女士向记者反映,称她于今年2月入职某美容公司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从事护理工作。今年8月份,单位不再向伍女士支付工资,并在未告知伍女士原因的情况下解除了劳动合同。伍女士想知道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汪浩然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6种情形均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超过试用期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不胜任工作就解除(没有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违反程序解除;无故拖欠工资、不提供劳动条件,迫使劳动者主动解除;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未公示,单方违法解除;违法辞退“特殊”员工,如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倍的,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倍支付;支付经济补偿最高不超过12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案例中,市民伍女士可向黄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发工资,并支付经济赔偿金。
汪浩然律师提醒:实践中,由于存在用工不规范、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屡见不鲜。若劳动者遭遇用人单位“违法开除”,应当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包括直接与公司沟通、寻求调解、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及时提起劳动仲裁等,并注意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者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流水、考勤记录、业绩考核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口头解除的证据等,必要时可以进行录音、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