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为统筹用好各类住房资金,充分发挥资金规模效益,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今年黄石和襄阳、鄂州三个城市,作为湖北省第一批“开展委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承担住房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地级市启动试点。
结合黄石实际,我市制定了推进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改革方案》住房资金管理改革运行模式:按照“统一管理模式、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管理系统”的模式运行,市本级和大冶市、阳新县分级统筹管理,大冶市和阳新县参照本模式执行。
建立统一管理模式是指资金使用审批与账户管理相分离的管理模式,即预售资金、维修资金决策、审批、使用、监督等工作与账户管理工作相分离。
建立统一管理制度是指我市修订《黄石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黄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维修资金、预售资金的财务管理、保值增值、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及操作规范等。
建立统一管理系统是指我市建立维修资金、预售资金信息系统,对资金归集、收款入账、使用审批、资金拨付和结算、增值收益分配等功能进行完善,建立集监督、管理、服务、互联互通于一体的信息化系统,对住房资金进行统筹管理。
该试点工作将按照“便企利民最大化、资金效益最大化、风险防控最大化、监管服务最优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建立更适应我市房地产发展需要的公积金、维修资金、预售资金“三金”新模式,满足广大市民对房地产市场多元化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