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减证便民”,以“一纸承诺”替代“一摞证明”
发布时间:2024/10/18  |  来源:市司法局  |  专栏:黄石动态

为全面推行政务诚信,开通司法鉴定人准入办理“绿色通道”,由证明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开除公职处分,改为信用承诺;深入推进“减证便民”,以“一纸承诺”替代“一摞证明”,助力我市争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诚实取得积极成效。

减证便民,创新承诺代替证明。2021年3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黄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局带头响应对办理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延续、注销登记(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延续、申请执业登记、申请鉴定人助理)的申请进行初审时,推行品行证明告知承诺制,明确办理流程,制发《承诺书(模板)》,进一步压缩证明材料减少群众申请流程。同时,将信用承诺情况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信用监管。截至目前,依告知承诺办理、容缺办理共30余件,确保群众信用红利有效兑现。

细化事项,部门核查衔接监督。司法鉴定人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出鉴定意见的人员。司法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把关鉴定人的准入登记,才能保障行业的公信力。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一)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对受过刑事处罚和开除公职处分的一律不准登记申请。黄石市司法局依据《黄石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部门间承诺信息核查办法(试行)》,积极与公安等部门函询当事人的品行情况,成功实现让服务“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对作出虚假承诺的受援人,终止相关申请,列入失信人名单。

宣传推广,降低门槛便利群众。2023年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回应近年来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的新情况和国务院相关决定的新部署,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我市全面梳理了18家市直部门行政权力证明事项清单,最终形成《黄石市市直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2023年版)》(64项),包括“品行证明告知承诺制”,并在黄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我局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常态化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人民群众咨询情况逐年增长,取得了良好效果。

 


市司法局|2024/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