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监督,通过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的要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始终以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为目标,积极谋划,多措并举,努力提升自身司法公信力,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积极促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促进诚信机关建设
检务公开工作是检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区检察院不断深化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本着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依托检察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检察内网、“三务”公开栏等载体,加大对党务、检务、财务、重要案件信息等情况的公开力度。利用“12309中国检察网”面向社会公布终结性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并提供具备检察资讯、信息查询、阅卷申请等一体化功能的便捷服务。今年以来,共在“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12件。
着力提升控申、案管等窗口部门的服务质效,树立“公正执法、诚信高效、为民务实”的检察人员良好形象。
二、强化内外监督制约,倒逼检察信用建设
强化内部监督。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所有在办案件开展流程管理、质量监控,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进一步完善办案内部监督机制。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区检察院邀请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5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36人次监督公开听证54件次,观摩庭审43件次,观摩法律文书宣告送达16件次,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依法履职推动诚信政务建设
聚焦政务环境等方面开展检察监督,完善内部行刑衔接线索移送机制,上半年针对110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向行政机关制发29份检察意见并督促整改,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行政检察“保护权利”和“监督权力”的结合点和落脚点,有力破解“案结事不了”的难题。
四、打击与保护并重,优化服务推动企业加强信用建设
区检察院牢固树立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约束企业失信行为督促公平竞争的司法理念,依法严惩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偷税、漏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正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切实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行为专项活动,深入企业实地调研,帮助企业绿色转型、强化依法经营意识,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注重保护守法诚信、惩戒违法失信。加强对涉企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法律监督,深挖虚假诉讼监督线索,探索解决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少、发现难的问题,严把撤案监督和“挂案”清理关。
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传播诚实守信理念
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通过不定期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普及信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检察机关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构建社会和谐起到了促进作用。
区检察院干警深入社区、学校宣传相关法律知识,积极弘扬公正、法治、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检察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校园宣传相关法律知识,积极弘扬公正、法治、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人心。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教工作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能力,维护群众财产安全,6月18日,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分局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在万达广场组织开展了一场普法宣传,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