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市生态环境局西塞山区分局的免予处罚。”近日,西塞山区某科技公司负责人来到生态环境部门表示感谢。
前不久,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在排污许可证线上执法巡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办理排污许可,随即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实,该企业是一家新成立的科技企业,对环保手续的办理流程不太熟悉,因此未能及时办理环保许可。考虑到企业是在项目建设初期,工作人员向企业详细讲解了环保政策和办理流程,并给予一定的整改期限,企业很快补齐了相关手续。最终,生态环境部门决定对该企业的生态环境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依据《黄石市生态环境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年版)》规定,对“属于初次违法且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的”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实行不予处罚。今年以来,西塞山区已有3家企业受益。这些企业在获得“轻微不罚”的机会后,积极整改环境问题,有效降低了环境风险,还提升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市生态环境局西塞山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轻微不罚”制度的执行,对非故意违法行为合理把握了执法尺度,为市场主体赋予一定的容错纠错空间,做到了包容审慎;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展现了执法温度,保障了企业信用及银行贷款额度等不受影响,减轻了企业的经济压力;在督促企业整改、消除环境问题的同时也展现了执法力度,强化了企业守法意识和主体意识。该分局将持续规范实施不予处罚的相关制度,加强事前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日常管理和严格执法“双同时”,在守护生态红线的基础上,引导企业提高环保意识,护航企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