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承诺如下:
1、全面推行网上服务。普通护照审批、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户口迁移审批、货车通行证等32项行政审批业务全部实行网上咨询、受理或办理。
2、优化出入境服务。各公安出入境窗口设置自助服务区,增设出入境证件自助受理设备;对有紧急出境商务、重大国际经贸活动需求的企业员工,提供各类出入境证件及签注加急办理服务,对有境外建设项目需集中办理出入境证件员工达20人以上的企业,提供集中办理出入境证件绿色服务通道。
3、优化车驾管服务。车驾管受理、审核、缴费、发证等业务“一窗”即办,减免填写纸质申请表、车辆识别代号拓印、材料提交、复印环节,并逐步取消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交强险、报废回收证明、医院体检证明等,实行网上调取;补换领审驾驶证、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凭本人身份证即可办理。
4、严打涉企违法犯罪。凡接到城区(含大冶市、阳新县城区)企业报警,民警必须在5分钟以内赶到现场,其他偏远地区及时赶到现场,并认真开展调查。对侵害企业利益的违法犯罪线索,应立即进行受立案审查。对违法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件,应即受即立即办。对各类黑恶犯罪、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制假侵权等破坏市场秩序、影响发展稳定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做到案件事实不查清不放过、幕后保护伞不打掉不放过。
5、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正确区分和把握法律的界限,慎用扣押、冻结、查封等强制措施,坚持做到“五个不”,即:不轻易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不轻易冻结账目和银行账号、不随意扣押资金、不泄露商业秘密、不发影响驰名商标和产品声誉的新闻报道。
6、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合理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企业正当融资和非法集资等问题,严格掌握入刑标准,坚决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坚决防止和纠正差异化、选择性执法。
7、严查内部侵扰企业违法违纪行为。对涉企执法和司法不作为、乱作为和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辖区黑恶势力应发现未发现、应打掉未打掉甚至包庇袒护的,接到举报,立即核查,一经查实,对涉事民警先停职,再由纪检部门依规依纪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监委纪委部门依法处理。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服务电话:0714——110
黄石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