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院联合京口法院召开“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9/07/01  |  来源:  |  专栏:黄石动态

发布时间:2017-03-13 来源: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院新闻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之际,3月13日下午,镇江中院联合京口法院召开“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镇江中院民一庭副庭长樊华勇,京口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邱凯出席了发布会,会议由镇江中院新闻处处长沈荷主持。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会上,樊华勇副庭长介绍了全市法院消费者维权工作的基本情况。据了解,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消费者维权审判工作的基石,把提升精品案件的比重作为搞好审判工作的突破口,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成效明显。2016年,全市法院受理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呈爆发式增长态势,共受理此类案件2657件,同比增长182%。主要集中在京口、润州、镇江新区等辖区分布大型商贸城、连锁超市等商业业态较为发达的地区。案件类型主要包括食品、日用品、商品房等商品买卖合同纠纷和电信金融、网络购物、旅游等服务合同纠纷以及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等。
    邱凯副院长介绍了京口法院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特色做法。作为全市消费维权先进集体,京口法院通过开通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加强诉前诉外化解、实行专业化审判、以案释法加强宣传、及时发送司法建议等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努力营造了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和诚实守信的市场交易环境。
    会议还发布了10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和典型意义的涉消费者权益案件,这是全市法院审理的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案例。特别是其中涉及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消法第55条中“欺诈”构成要件认定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所作判决,具有一定的案例指导价值。
    在发布会前,京口法院还精心准备了一起“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案件庭审,邀请代表委员和新闻记者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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