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2-23 来源:东楚网
日前,阳新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5年5月的一天,家住阳新县兴国镇宝塔村的张婆婆将其孙子小欧阳带至其驾驶的三轮电动车驾驶室内玩耍,因小欧阳(2岁)无意触摸到驾驶室倒车开关,致使车辆倒行,将在电动车尾部的柯某(4岁)撞倒,导致柯某受8级伤残。双方因赔偿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后,小欧阳家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于是柯某家人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2月7日下午5时左右,根据柯某家人提供的信息,该院执行干警迅速赶往小欧阳的家中,在执行时遭到了激烈抵抗,涉案人员“欧阳某炬”以及张婆婆对执行干警进行辱骂,用身体对警车进行撞击自残,并钻入车底威胁,在抓扯中致使法院两名干警受伤。执行干警迅速拨打110,在公安民警介入后,“欧阳某炬”等人被带至法院。
在法院当事人接待室,执行干警在询问中得知,这个自称“欧阳某炬”的人并非小欧阳父亲,而是小欧阳的叔叔欧阳某。暴力抗法引起该院院长刘红斌的高度重视,当晚亲自督导案件执行直至次日凌晨。随后,欧阳某及张婆婆因暴力抗法,阻碍执行干警执行公务,且态度恶劣,双双被司法拘留,当晚移送至拘留所。
2月13日,欧阳某妻子郑重地写下悔过书,代欧阳某及婆婆表示歉意,并承认此事是他们的不对。此外,小欧阳的亲属带来了执行尾款,希望能早点结案。这样,在多方劝导下,小欧阳家人与柯某家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表示自愿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