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东楚晚报 记者 陈子才 通讯员 柯传红)21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为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意识,倒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营造信用社会环境,2017年1月1日起,市食药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食品药品信用承诺制度。
据介绍,信用承诺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在湖北省内获得食品(含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各类行政许可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要按规定格式提交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承诺书,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违法失信后将依法接受信用约束和惩戒。
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作出信用承诺后,市食药监局将按照“一户一证一档”的要求,将《信用承诺书》随同相关行政许可资料归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市食药监局还会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承诺信息,并及时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承诺执行情况录入“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信用等级评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行政管理事务的重要参考。
“推行食品药品信用承诺制度,旨在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规范执行信用承诺制度,不断增强信用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社会环境。”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