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市场监管局推行信用修复助力企业“纠错复活”侧记
4月20日,十堰市某工贸有限公司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名单”移除后,顺利在银行办理了经营款项划转业务。这是十堰市市场监管部门推行信用修复,助力复工复产企业 “纠错复活”的缩影。
“前不久,在银行办理支付款转账时,工作人员告知不予办理,原因是企业被列入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该工贸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据悉,目前我市有4161家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经营款项划转、荣誉称号授予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成为企业发展的“绊脚石”。
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市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强化引导,优化服务举措,全力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积极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激发企业守信意愿,保障失信企业的合法权利,使其在纠正失信行为后能够正常参与经济社会活动。
信用修复是指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其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后,按照一定条件,经规定程序获准撤销失信记录、重建信用的过程。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科长王林介绍说,有不少失信主体的失信行为确实不是主观故意造成,而且绝大多数有纠正失信行为、诚信守法经营的强烈意愿,通过信用修复帮助企业轻装上阵、一心一意谋发展很有必要。
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要求,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严格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采取延长市场主体年报期限,放宽名录名单管理等措施,积极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生产经营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企业,因未按期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补报年报后无需企业申请即可主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前不久,十堰市某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因改制前单位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致使一项较大投标项目无法入围,影响企业经营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在核实企业已改正并完全履行行政处罚义务后,派专人到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促成全省范围内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规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制度,明确对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满一年且已改正违法行为的,可申请撤销处罚信息公示,最终使该企业顺利参加投标。
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0家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完成了信用修复,核查申领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资金企业信用状况107家,对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及时提醒,及时修复,消除负面影响。“信用修复不是简单地洗白记录和退出惩戒,是有前提、有程序、有限度地给失信企业一次整改机会。”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探索完善信用修复的相关标准,为失信企业解除惩戒措施提供制度保障,让失信企业重塑信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加速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