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民政局组织开展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对全市187家社会组织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履行有关登记手续、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党组织建设、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人员和机构变动、财务管理、参与脱贫攻坚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的发展。对部分未按时提交年检报告的社会组织,依法对社会组织及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分别寄发《社会组织整改通知书》、《社会组织整改通知函》,责令限期整改。对仍未及时整改的7家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寄发《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事先告知书》和《关于拟将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函》;对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19家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寄发了《拟撤销登记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关于拟将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函》。
下一步,对事先告知但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的社会组织,我局将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给予撤销登记处罚,并向社会公告,逐步清理整顿社会组织,放开出口关。
近年来,市民政局以年检为抓手,结合“两随机一公开”工作,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监督,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下一步,还将充分利用“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湖北省“网联网+监管”工作平台,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行为,不断激发社会组织发展内生动力,畅通社会组织监督渠道,加快建设和完善社会组织信用社会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