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 《湖北省广播电视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0  |  来源:  |  专栏:省内政策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广播电视局,局机关处室、局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 2019 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大力推进全省广播电视信用体系建设,现将《湖北省广播电视2019 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落实。

  附件: 湖北省广播电视 2019 年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工作要点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19412

  附件:

湖北省广播电视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19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迎来了全面发力、全面渗透、全面提升、组合推动的新阶段。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深入推进广播电视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为新时代广播电视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健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各单位在机构改革、人员转隶、职能调整后,明确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处室及联络员,做好工作的交接,构建省、市、县纵横完善的组织结构,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重建广播电视信用信息汇集系统。省广播电视局按省信用办统一部署,2019 年全省机构改革完成后,对原新闻出版广电行业信用信息汇集系统进行调整,形成独立的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信息汇集系统。省广电监管中心要确保汇集系统设备的安全及正常运转。

  三、切实落实双公示常态报送制度。各单位要按照省信用办有关文件精神,保障双公示信息通过行业信用信息汇集系统进行常态化报送。市、县广播电视局应当将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掌握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等信用信息自决定之日起于 3 日内通过汇集系统进行报送,省广播电视局双公示等信用信息自决定之日起于 2 日内通过汇集系统报送。各广播电视局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设置双公示专栏,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

  四、加强信用目录管理。各级广播电视局要以本单位行政权力清单为依据,梳理各级信用目录事项。本单位目录事项有更新时,在汇集系统上动态地完成目录更新。按省信用办统一部署, 编制完成《2019 年湖北省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信息目录》。

  五、建立信用评价及红黑名单管理制度。省广播电视局按照《省信用办关于印发规范公共信用信息评价和红黑名单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制定广播电视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强化信用约束,提高监管效能。

  六、强化信用承诺的应用。各级广播电视局要编制信用承诺目录事项,相应的信用承诺数据通过信用信息汇集系统报送。要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实施行业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

  七、加强信用平台信息的共享应用。各单位要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财政支持、公务员招录、政府采购、表彰奖励等工作中查询平台信用信息和使用信用报告,确保按照履职需要应查尽查奖惩到位

  八、加强行业诚信宣传和培训。各单位要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媒介作用,发布信用动态、普及信用知识。利用 6.14 信用记录关爱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类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积极参加各级信用办等单位组织的诚信建设培训教育,开展对行业信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推进诚信建设。

 

 


|2019/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