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
第六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的批复
国函〔2020〕149号
文化和旅游部:
你部关于报请审批并公布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六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部确定的《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752部)》和《第六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23个)》。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部署要求,继续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古籍保护基本方针,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珍贵古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国务院
2020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