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全域常年禁猎野生动物,对违法单位和个人将联合惩戒
发布时间:2020/04/03  |  来源:信用中国  |  专栏:联合奖惩动态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今日召开,审议《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提出,建立全域常年禁猎制度,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猎捕、杀害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以及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违反规定的由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没收猎捕的野生动物,并处相应罚款。

  对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的特殊目的猎捕需求,严格加强审批,明确限定猎捕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等。

  《草案》提出,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将单位或者个人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共享到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有关政府部门可以根据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对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惩戒措施。


信用中国|2020/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