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州特派办转办案件线索,对大冶XX进出口有限公司出口退税情况进行检查,经初步核实,确认该公司2015-2016年期间,存在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涉嫌骗取出口退税刑事犯罪,经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确认大冶XX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主管彭某为谋取私利,以公司职务便利为掩护,私下为骗取出口退税犯罪集团提供各种业务上的便利,为该骗取出口退税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报请黄石市人民检察提起公诉。2021年4月23日,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被告人彭某明知深圳市X美电子有限公司、广州X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X科电子有限公司意欲骗取出口退税,仍积极提供帮助,故意为他人修改骗取出口退税单证,造成国家税款巨大损失,驳回被告人上诉,维持原审法院判决:被告人彭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6.24万。
因彭某的个人失信违法犯罪行为,导致其所在的大冶XX进出口有限公司在公司信用方面遭受巨大损害,无法继续经营,已于2021年下半年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4号)的相关规定,对该案经法院裁判确定的实际责任人彭某,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名单,并推送联合惩戒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