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财金〔2016〕2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精神,树立青年志愿者诚信典型,加大守信激励力度,加快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全社会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氛围,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共青团中央、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公务员局、民航局、文物局、外汇局、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侨联、全国工商联、中国残联、铁路总公司联合签署了《关于实施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 加快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共青团中央
中央宣传部
中央政法委
中央编办
中央文明办
中央网信办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安全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计生委
国资委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知识产权局
旅游局
法制办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公务员局
民航局
文物局
外汇局
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
中国科协
中国侨联
全国工商联
中国残联
铁路总公司
2016年9月19日
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 加快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计划》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