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着力打造团系统守信“红名单”,近日,十堰团市委将一批获得全国和全省表彰的十堰地区优秀团员、团干和团委录入湖北省社会信用平台。
2019年4月,团中央以中青发[2019]6号文件表彰了一批“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十堰地区唐亮(国家电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十堰供电公司办公室品牌建设专责)、王艺丹(湖北省十堰市郧阳中学团委书记)和湖北省十堰市东风第五中学团总支上榜。
2019年6月,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以鄂人社奖[2019]16号文件表彰了“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十堰地区党莹钰(十堰市郧阳中学教师)、蔡明镜(丹江口市龙山镇彭家沟小学教师)、何宇(团十堰市委学校和少年部科员)、尹东升(团竹溪县委书记)和湖北医药学院团委、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工程学院团总支上榜。
团市委将上述被表彰人员和团体录入湖北省社会信用平台,一方面旨在打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风尚,另一方面也将对上述人员和团体形成监督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