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凌晨4点,桐乡市人民法院的法官、法警和工作人员分组前往石门、洲泉、河山等地,对20多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执行,3位嘉兴市人大代表受邀现场监督执行情况。
家住河山镇的沈某因拖欠执行人数万元的货款,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而法官已数次联系他,希望他能够主动出面协商解决此事,但沈某一直避而不见。当天凌晨4点半,法院工作人员赶到了他的住处,向他表明来意,对此,沈某并不觉得意外,在确认沈某无偿还能力后,法院对他依法实行拘传。
在石门镇一失信被执行人陈某住处,陈某向工作人员表示正在拿承包工程赚取的钱逐步偿还,而陈某名下原有的车辆以及资产已被抵债拍卖,无可供执行财产。但是细心的法官发现,他的住所旁还停放着一辆轿车。经过工作人员的仔细检查,车辆运输证写的是陈某妻子的名字,但陈某不愿将车辆交给工作人员扣押。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说解释,最终陈某同意配合工作人员,同时法院也对他进行了拘传。嘉兴市人大代表也在现场对案件的执行全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
嘉兴市人大代表吴小红说:“这是我首次参与执行监督工作,感触最深的是作为一名公民,诚信非常重要。法院法官、法警和工作人员非常幸苦,他们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了首位。”
桐乡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建强说:“这次我们总共抓获了10名失信被执行人。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定时组织执行,以震慑抱有侥幸心理的失信被执行人,并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促使其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达到司法的公正高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本次集中执行中,桐乡法院执行完毕4件、和解7件,执行到位41.8万元,现场拘传17人,扣押车辆一辆,罚款1人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