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女子半年内“买短乘长”200余次被纳入铁路征信系统并限乘火车180天
发布时间:2019/07/22  |  来源:  |  专栏:联合惩戒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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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现场 通讯员马筠 摄

   (记者王晶晶,通讯员马筠、潘辉)为节省每趟几十元的路费成本,2019年以来,在宜昌务工的女子邵某200余次采取买短坐长的方式恶意逃票,诈骗铁路票款4000余元。目前,邵某因诈骗铁路票款被襄阳铁路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同时被申报纳入铁路征信系统并限制乘火车180天。

    7月15日,襄阳铁路公安处宜昌东站派出所在出站口开展工作时,发现一名女子企图跟着客流蒙混出战。随后民警上前拦住该名女子,要求出示身份证及车票进行查验。

    经查,该名女子姓邵,系湖北天门人,持有一张D5811次汉口至潜江的车票,没有任何补票凭证。通过检查,民警还从其随身携带的行李中查获多张宜昌东站至当阳站、宜昌东站至枝城站、石门县北站至松滋站的短途车票。

    这一异常引起了民警的警觉,随即传唤邵某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邵某交代,为了节省每趟几十元的路费成本,便想出投机取巧的办法,通过购买宜昌东站至当阳站、石门县北站至松滋站、襄阳站至荆门站的短途车票,往返宜昌、石门县、襄阳、南阳等地。后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2019年以来,邵某通过买短坐长的方式,恶意逃票200余次,诈骗铁路票款4000余元。

    据了解,襄阳铁路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邵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将情况通报铁路部门,申报将其纳入铁路限乘人员名单。

    这样做小心被纳入铁路“黑名单”

   铁路民警提醒广大旅客,“买短坐长”恶意逃票不仅影响铁路运输秩序,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民警提醒,有几种情形会被纳入铁路黑名单。

   

一、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二、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三、查处的倒卖车票、制贩假票的;四、冒用优惠()身份证件、使用伪造或无效优惠()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五、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的;六、无票乘车、越站()乘车且拒不补票的;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

对以上行为,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外,还将记录个人身份信息,在一定期限内限制购票,并按规定向国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征信机构提供铁路旅客信用信息。


|2019/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