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记者从安徽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直属分局获悉,该局在合肥新桥机场查处一起旅客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乘机案件。
4月15日6时35分许,合肥机场派出所接到合肥新桥机场安检报警:有旅客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安检。
经调查,旅客章某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因急于去广州,心存侥幸,遂借用其朋友的居民身份证购买了合肥至广州MU5287机票,并用该朋友的身份证接受安检,被安检查获。章某对其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违法行为亦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机场公安局直属分局依法给予章某罚款1000元处罚。同时,根据201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员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家民航局还可能会将其列入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名单,期限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