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知道错了,现在就联系家人还钱。”4月10日,在丛台法院执行法官综合运用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贾某平服了软,不再推三阻四,同意履行义务,拍卖房产还款。
据了解,原告刘某辉与被告贾某平、李某花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丛台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被告于2018年5月1日前还清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但协议到期后,被告并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无奈之下,刘某辉于2019年10月向丛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丛台法院执行第三团队团队长于宙接手此案后,立即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司法公开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在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帐户发起了网络查控,但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宙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被执行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还有意躲避法院传唤,拒不到庭,遂决定对被执行人贾某平采取拘留措施。
贾某平迫于丛台法院执行高压态势,当即表示愿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后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同意拍卖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最终,该房产被拍得40余万元,其中的23万元用于偿还申请执行人的借款本金及利息。4月10日,申请执行人刘某辉来到法院,将执行款23万元全部领走。至此,该案执行完毕,捍卫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给拒不还款的“老赖”们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