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郊区法院成功扣划被执行人章某的银行账户存款10万元,从执行立案到顺利执结不到一周。
2014年11月,何某与章某达成柴油买卖协议,约定何某按照市场价格向章某供应柴油。期间,章某一直拖欠何某柴油款25万余元一直未付。2018年7月,何某起诉至郊区法院,要求章某支付拖欠的柴油款及利息。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章某于2020年1月底前付清全部欠款25万余元及利息。调解书生效后,章某向何某支付了6万元后就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剩余欠款。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法官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将被执行人章某的银行账户全部冻结,并对他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措施。在查控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章某的银行账户有10万余元存款,于是立即赶往银行进行线下扣划,将10万元执行款全部扣划至法院账户。迫于银行账户被冻结和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的限制,章某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并与申请人执行人何某就剩下的9万余元欠款达成了每月支付2万元直至付清的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