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被昆明中院限制高消费的陈女士,在五一假期前,将护照的数字“0”改为英文“O”,购买了昆明飞温州的机票。4月30日,到长水机场过安检时被机场公安拦下,昆明中院执行干警赶到机场将其带回法院。
陈女士说,20多年前,她和丈夫江某一起到昆明经商,生意上主要是丈夫在负责。后来,生意不景气,丈夫借了很多外债,没有按时还钱,就被何某等人告到法院,法院判决她和丈夫江某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昆明中院执行干警介绍,陈女士等作为被执行人,在昆明中院有多起案件,涉及执行标的有1亿多元。去年5月22日,昆明中院通过邮寄送到方式,将限制高消费令邮寄给被执行人陈女士,限制陈女士的高消费行为。
“去年6月份至今,我通过护照买机票坐过3次飞机,这次是第四次坐飞机了。每次坐飞机都是昆明和温州往返,机票都是公司员工购买的。”陈女士说,她不知道自己被限制高消费了,也不知道欠了多少外债,她都好多年没管理公司了,都是丈夫在负责。这次,她想回温州老家上坟,丈夫就让公司的员工购买了机票。
4月30日下午3点左右,昆明中院执行干警做询问笔录时,陈女士说没收到限制高消费的邮政快递。随后,陈女士的代理律师来到昆明中院执行局称,被执行人江某、陈女士及其公司的资产完全能够付清所有债务。目前,公司在积极处理资产变现,将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他说,陈女士患高血压10多年,长期靠降压药维持。
昆明中院执行局作出处罚决定:鉴于陈女士态度较好,加之患有高血压,江某也承诺五一收假后,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决定对陈女士处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