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不搬家 法院来“帮”他
发布时间:2020/05/09  |  来源:信用中国  |  专栏:联合惩戒案例

  5月7日上午,醴陵市人民法院执行局20多名干警整装待发,前往烈士塔一塘强制执行一起房屋腾退案。

  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未见被执行人身影,只有几名租户,向其讲明来意后,租户表示立即收拾用品全力配合法院工作。随后,执行干警在公证处的监督和社区的协助下开始对屋内剩余物品清点登记,安排搬家公司人员对屋内物品进行了清空。

  此案被执行人巫某等3人于2014年6月与湖南醴陵农村商业银行(简称醴陵农商行)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到期日为2016年7月。巫某为此借款签订了《抵押合同》,以自己所有的位于烈士塔一塘的一栋四层民房作为担保。到期后,巫某等人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醴陵农商行遂诉讼至法院,醴陵市人民法院判决巫某3人偿还本息合计55万余元。3人依旧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醴陵农商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经过查控,发现其名下有房屋一栋,遂依法进行了司法拍卖。买受人拍得后,被执行人依旧私自占有,执行干警多次向其贴出腾房公告,对方却以种种理由拒不腾房,导致房产无法交付。为确保整个腾房过程安全有序,执行法官制定了详细方案,最终成功将房屋交至买受人手中。


信用中国|2020/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