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就交齐剩余的3000元罚金,不想再进看守所了,那里面的日子不好过。”近日,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通过与公安民警协调配合,准确锁定被执行人下落并对其实施拘传,促使一起罚金刑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2020年7月,樟树市临江镇某村村民李某武因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被当地交警查获,经医院采集血样,李某武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138.77mg/100ml,属于醉驾,因此被公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10月,李某武被法院依法判决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李某武在缴纳2000元后,经刑庭多次催缴均不支付剩余的3000元罚金,该案遂移送至执行局。
收案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李某武名下财产进行了详细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于是选择了上门执行,但多次扑空,案件一度陷入“人财两空”的困局。因李某武已在公安部门留下案底,执行法官遂向当地公安民警求助,希望能尽快发现李某武的下落。几天后,执行法官接到民警的情报电话,迅速出击“逮住”李某武并拘传至法院。突如其来的强制措施对李某武形成了强大震慑力,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