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惩戒显成效 主动履行促结案
发布时间:2021/06/04  |  来源:信用中国  |  专栏:联合惩戒案例

  今年以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近日我院执行局利用失信惩戒措施顺利执结一起小标的案件,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同时还优化了额尔古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0年5月,申请执行人某公司与被执行人闫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组织调解作出调解书,由闫某偿还某公司房款16773元。法律文书生效后,因闫某不履行其法律义务,2021年4月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收到案件后,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均未发现被执行人闫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经多方打听得知被执行人闫某在旅游景点承包业务,便多次上门向其释法、劝其履行,被执行人闫某均以无能力偿还为由而拒绝。法院遂依法将闫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布。

  近日,被执行人闫某突然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自己做生意需要贷款,而且经常出差,受失信名单影响,出行受限,请求法院将其撤出“黑名单”。执行干警告知其按照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给付申请人执行款后,法院才能将其从失信名单中撤除,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随后,闫某告知执行干警,已将欠款存至银行卡中,请执行干警尽快去扣划,并在扣划后将其从失信名单中撤除。执行干警根据闫某提供的财产报告将16773元执行款扣划给申请执行人某公司,并将闫某从失信名单中撤除。

  作为被执行人,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裁定书确定的义务,是法定之责,不能也无法逃避。该案的顺利执结,失信惩戒措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额尔古纳市法院还将进一步加强失信惩戒措施力度,通过多途径、高密度的宣传工作和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双管齐下,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迫使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信用中国|2021/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