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00后网上销售伪劣电子烟获刑
发布时间:2025/12/03  |  来源:黄石日报  |  专栏:联合惩戒案例

只需一部手机,当事人在社交软件上动动手指,就能让伪劣电子烟销往全国,赚取高额利润。高中辍学的00后陈某杰发现了这条“财路”,拉上亲友试图做大“生意”,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12月2日,阳新县检察院披露了一起销售伪劣电子烟案件的处理结果,陈某杰、徐某立因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3年,各处罚金2万元、1万元。

  2024年5月,高三阶段辍学的陈某杰在短视频平台浏览电子烟广告时,发现评论区有许多求购电子烟的留言,便尝试进货转卖。轻松赚到“第一桶金”后,陈某杰说服其表哥陈某剑(另案处理)出资合作,自己则负责联系货源和发展下线买家。一个非法的电子烟销售网络,就此初具雏形。

  随着“生意”做大,陈某杰不再满足于简单囤货。他直接联系厂家,采取囤货自售或厂家代发货模式赚取差价。订单增多后,他又拉拢朋友徐某立负责联系客户、打包发货等工作。三人团伙辗转福建多地,利用快手、抖音等平台,搭建起隐秘的非法电子烟销售网络。

  2024年8月30日,公安机关在福州某公寓内将陈某杰、徐某立抓获归案,现场查获伪劣电子烟1400余支。该案于同年12月30日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2024年6月至8月间,陈某杰伙同陈某剑、徐某立在无烟草专卖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线上平台非法经营伪劣电子烟,累计收取资金及虚拟货币价值38万余元,现场查获的1400余支电子烟货值1.7万余元。

  “这些年轻人法律意识淡薄,不觉得自己在犯罪,反而认为这是一种‘创业’。”办案检察官在提讯时,对陈某杰等人扭曲的价值观感到震惊。2025年9月28日,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依法对陈某杰、徐某立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任何未经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均属于非法经营。市民切勿因猎奇心理购买非法电子烟,更不应以此牟利,触及法律红线。


黄石日报|2025/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