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使用“老人机”,觉得只接电话的机器更安全,殊不知这样的“老人机”也被人盯上了。13日,下陆区检察院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件,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耿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22年3月至9月期间,耿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袁某某(另案处理)在黄石一些大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地,对前来购物的老人通过搭讪方式博得好感,进而以送水杯、玩偶等小礼品推广APP为名要求老人参加活动,将老人的非智能手机骗到手。
他们在老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某软件将老人手机上收到的微信注册验证码(利用老人手机号码注册微信号)发送给上线,待微信注册成功后,耿某某、袁某某再以48元至60元的价格将注册微信号卖给上线。耿某某、袁某某先后通过以上方式出售他人微信号160余个,非法获利万元。
互联网已经融入人们的衣食住行,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依赖于互联网,然而互联网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人们的个人信息也遭到了大量泄露。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不断发生,甚至还与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绑架等犯罪联系在一起,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
检察官温馨提醒广大群众,要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不要被不法分子的诱惑所迷惑,尤其是家中有老人的,要提醒老人不要轻易相信他人,不要为贪小便宜而因小失大,要保护好个人信息,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