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以爱慕为名,男子诈骗女子巨款
发布时间:2024/05/22  |  来源:东楚晚报  |  专栏:风险提示

低风险、高收益这样的投资理财你心动吗?不少不法分子抓住了部分人的这种心理,利用量身定做的陷阱,将被害人变成待宰的羔羊。21日,阳新县人民法院就发布了这样一则案例,男子假装爱慕女方,诈骗女子及其姐姐221万余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2021年1月,被告人王某化名“赵某一”与被害人赵女士结识后,通过营造自身经济实力雄厚的假象,对赵女士表达爱慕,以取得赵女士信任。2021年2月至3月底,王某虚构自身投资能力强,包赚不赔等理由诱导赵女士投资专门用于诈骗的虚拟货币投资软件,骗取赵女士及其姐姐40余万元。

  2021年3月底至4月底,因前期投资未赚到钱,赵女士二人催促王某兑现承诺时,王某又以同样的理由引诱赵女士二人投资包含赌博、抽奖程序的软件,骗取赵女士二人共计167万余元。这些钱均被王某用于赌博和抽奖。2021年5月,赵女士发现被骗后,王某以银行还欠他钱、要给他放贷等理由推脱还钱,继续编造虚假理由,骗取赵女士共计13万余元,均用于消费,直至2022年6月案发。

  阳新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该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赵女士二人2214317元。

  法官提醒,不仅是面对“稳赚不赔”的投资需谨慎,凡涉及资金往来,都应做到切勿轻信,练好“金钟罩”,不受他人蛊惑,才能减少被诈骗的风险;同时,发现上当受骗后,不要再相信诈骗人员的任何花言巧语,及时报警才能将损失降到最低。


东楚晚报|2024/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