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荐股为诈骗引流获利200余万元 阳新警方捣毁两处诈骗窝点
发布时间:2024/08/21  |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  |  专栏:风险提示

三男子合伙成立科技公司,招募话务员,实则为诈骗分子拉人头“引流”,获利200余万元。8月15日,阳新县公安局对外通报,打掉盘踞阳新城区的两处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窝点,依法刑事拘留11名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

8月2日,阳新县公安局白沙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重要线索,阳新城区疑似有荐股引流类电诈窝点。

经相关部门协助,民警分析研判,确定一名葛姓人员有嫌疑。经过进一步缜密分析研判,民警发现27岁江西籍的葛某与33岁阳新籍的郭某,疑似在阳新城区有两处荐股诈骗引流窝点。

白沙派出所联合县局巡特警大队等部门果断出击,分别在阳新城区立交桥附近和城东新区的民房内,抓获嫌疑人秦某等6名嫌疑人。随后在阳新经济开发区某民房内,一举将正在其女友家休息的葛某抓获归案。截至8月2日,阳新警方共抓获该诈骗团伙人员8人,其中葛某等5名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初战告捷,办案民警迅速对案件整体开展深入研判及进一步深挖。

经查,2023年11月至2024年8月期间,葛某伙同秦某、郭某等人在阳新县兴国城区两处民房内组建引流团队,通过某聊天软件为其开展诈骗引流活动,并注册成立一家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他们通过直聘软件招聘话务人员开展电话引流活动,为电信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该引流团队员工通过“拉人头”方式组引流群,业务员明某、石某等20余人引导受害人进入引流群,致使多名受害人被诈骗。

为让所有涉案嫌疑人员尽数到案,白沙派出所联合阳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和排市派出所,于8月9日晚,跟进抓获郭某、郭某甲、赵某、刘某、邹某、柯某涉案人员6人,其中,郭某和郭某甲为亲兄弟。哥哥郭某为“三足鼎立”的股东之一,弟弟郭某甲为该公司的一名主管。

“所招募的业务员中,大都是年轻人,其实以家庭主妇为主,她们之前在家带孩子,通过网上招聘找到这份工作,每月可获取3000至5000元不等的收入,因法律意识淡漠,即使明知是帮老板拉人头,却不曾想已经是参与诈骗的非法活动。”白沙派出所教导员陈雨潇介绍。

据了解,葛某因其之前在武汉某公司工作时,认识阳新人秦某和郭某,为来钱快、获利大,3人便策划合伙投资“搞诈骗”,因葛某的女友为阳新人,便联合秦某和郭某在阳新开设公司,并招募业务员实施诈骗活动。主要通过网购拿到给“料”,公司业务员通过打电话及网络联系,以拉人头进群、听“专业课”等方式,把一些有意向得到“内部消息”和“专业指导”的股民拉到引流群,按照上线的承诺,以每个人头200元的价格从上线获利。经初步统计,从2023年11月份至2024年7月中旬,该引流团伙已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目前,该案共有13 人到案,并已将其中11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三名主犯已到案,其他涉案人员正在进一步追捕中,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黄石市公安局|2024/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