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我被骗的10万元钱还能追回来,这是我的养老钱,太感谢了……”6日,在大冶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位年近八旬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柯某向检察官表达谢意。
2019年4月,外省的郭某、龚某等人伪造身份、使用虚假联系方式在大冶注册成立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投资“共享净水器”项目为名实施诈骗活动。
柯某被该公司“一年还本,每月分红”的投资宣传所诱惑,与该公司签订“共享联营协议”,取出全部银行存款10万元投资该项目。诈骗团伙人员得手后立即分赃,并注销公司逃离大冶。柯某发现被骗后报案。
2024年8月,公安机关通过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辨认出犯罪嫌疑人龚某,将其抓获并提请逮捕。案件审查逮捕阶段,龚某交代自己仅仅是一个打工者,并非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最大受益者,其系受郭某指使,参与共同作案,但无法提供郭某的真实姓名等身份信息。办案检察官代表检察机关对龚某批准逮捕的同时,引导侦查机关通过相关人员行程轨迹、工商登记信息、手机号注册信息等方式锁定该案主犯郭某。
今年10月,主犯郭某在广东省落网,供述涉嫌犯罪事实,承认分赃7万余元。办案检察官主动对接侦查机关,通过释法说理,协调郭某亲属做好退赃退赔工作。郭某亲属主动退赔柯某全部经济损失10万元,并自愿另外支付2万元作为对柯某的补偿。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达到目的,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渴望健康、认知较弱等特点,打温情牌、打利益牌,打着关爱老年人的幌子,对老年人嘘寒问暖,施以小恩小惠。不少老年人被骗子“温情”“洗脑”攻破防线,辛劳一生的积蓄一夜之间“清零”,身心和家庭皆受重击。
检察官提醒,老年人要谨记“投资有风险”,不贪图小恩小惠,切勿轻信所谓的“稳赚不赔”“无风险、高收益”的宣传。子女要多与老人沟通,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财务状况,经常向他们宣传防骗知识。如果发现老人被骗,子女不要过分指责,应耐心劝导,及时止损,同时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