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3起涉“两卡”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12/16  |  来源:黄石日报  |  专栏:专项治理

  为严厉整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市公安机关开展源头治理,深挖通信运营商“内鬼”。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抓获涉嫌侵犯公民信息的通信运营商行业“内鬼”51人,追究刑事责任15人,行政处罚16人,教育惩戒20人。

  14日,市委平安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公布3起涉“两卡”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1.2020年8月份至2021年7月,大冶市某联通营业厅店长朱某某在明知不能把公民的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的情况下,仍利用自己联通公司代理商身份,将到其店内办理业务的顾客手机拿到手,在顾客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顾客的电话号码及电话号码收到的验证码发至手机微信内的“手机交流10群”“手机交流12群”等微信群,供给群内人员利用顾客手机号码和验证码注册抖音、淘宝、京东等APP软件,从而获取非法利益3.6万余元。2021年7月9日,朱某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大冶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2.2019年12月至2021年07月09日,阳新县某电信授权店店长孔某某利用其身份,长期非法向他人提供客户个人信息、手机验证码,从中获利7330元,同年7月9日,被当地派出所民警查获,次日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阳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3.2021年2月至6月期间,黄石港区某移动营业厅代办点店主李某利用其工作便利,将到其营业厅办理业务的顾客的手机号码和收到的验证码发送至其上线严某组建的微信群中,一共发送了760余条手机号和验证码,非法获利3900余元。2021年7月9日,李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黄石港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黄石日报|202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