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消除全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2022/05/18  |  来源:黄石日报  |  专栏:专项治理

  17日,黄石市房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从本月中旬至8月底,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通过对各类房屋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消除全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

  本次以“两房一所”为重点开展排查整治。对于城乡居民自建房,重点聚焦3类经营性自建房屋和所有拆改结构的居民自建房屋,重点排查整治城市3层及以上,用于餐饮、民宿、棋牌、KTV等休闲娱乐,教育培训、养老、民企厂房、出租等商业经营,人口相对密集的居民自建房;乡镇镇区3层及以上,用于商业经营、出租居住等用途的居民自建房;农村用于经营、出租居住的居民自建房;城乡所有擅自改建扩建、改变承重结构的居民自建房。对于城乡存在安全隐患房屋和人员密集活动相关公共场所,重点排查整治城乡在册的C、D级危房;使用超过30年,接近、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老旧房屋;改变使用性质、主体结构违法加层、改扩建严重的各类房屋;易受风雪荷载影响的砖木结构房屋;地势低洼、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房屋;文教、体育、工业等大跨度、大开间建筑;农贸市场、商超、娱乐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建筑;医疗场所及疫情防控隔离点。

  根据“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房屋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作为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积极配合本次专项行动,按要求如实提供涉及房屋审批、建设和使用的有关信息,并积极协助入户核查、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和排危整治等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应立即停止出租、经营活动,撤离人员,限期完成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仍擅自使用、经营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拒不履行房屋安全管理责任,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房屋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各县(市、区)政府是本次专项行动的实施主体,请广大群众支持配合专项行动,积极举报涉及房屋安全隐患问题。举报电话:大冶市:8767991,阳新县:7314349,黄石港区:3268182 ,西塞山区:3295651 ,下陆区:6577207,开发区·铁山区:6398706,新港(物流)工业园区:7893033。经相关部门查实属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房屋的,对首次举报人员给予奖励。


黄石日报|202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