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提出,对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实施分类管理,分为高风险领域和低风险领域。申请从事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项目的认证业务,实行优化审批服务;申请从事其他领域的认证业务,申请人自愿选择告知承诺或优化审批服务。对优化审批服务的申请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对实行告知承诺的申请事项,在材料齐全且承诺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同时,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认证监管的基本手段。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制定差异化监管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强化抽查检查结果的公开。
在强化认证行业信用监管方面,《公告》提出,推进各类检查结果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失信约束,健全严重违法违规机构和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完善认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和信用修复机制。
《公告》附件部分《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告知承诺管理规定》提出,资质审批部门建立申请机构信用监管机制。资质审批部门发现申请机构作出虚假承诺的,应当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相关失信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同步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依据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