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存在“十乱”问题,物业公司不作为,怎么办?日前,黄石港区花湖街道综执中心针对华乐物业公司所服务的某小区环境卫生差,并在多次检查中不听劝告、不整改导致排名靠后的问题,依据《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规定,对其未尽到监督管理责任不履职的行为开出今年全市首张罚单,依法罚款1000元。
2月底至3月初,花湖街道执法中队在某小区走访中,经常听到居民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情况不理想的反映和投诉,执法人员多次巡查中也发现这个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存在诸多问题,诸如垃圾不及时清理、墙壁损坏未及时修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也导致小区在该区创文检查中也多次排名落后。
对于华乐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所辖社区工作人员和城管执法人员先后多次来到该公司,就其管理中存在的环境卫生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涉,要求其履职尽责,做好管理和服务。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执法队员在多次小区巡查中发现乱象并未得到处理。
花湖街道综执中心决定依据《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华乐物业公司1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责令该公司管理人员必须对照问题清单,追根溯源、举一反三、限时全面彻底进行整改,确保居民小区环境面貌大提升。
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罚的目的是为了管理,让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真切认识到,小区环境卫生不单单是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一项约定指标、履职不到位不仅仅是违约行为,而是直接构成违法,需要接受相应行政处罚,进而督促受罚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职责,也给一些管理上存在消极怠惰现象的物业服务企业敲响警钟,真正做到履职尽责,切实提升住宅小区综合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