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3/10/19  |  来源:黄石日报  |  专栏:专项治理

日前,我市制定《黄石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并建立整治台账。据悉,近两个月来,市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已排查企业3124家,发现隐患1039处,已完成整改550处。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突出五大重点领域集中攻坚:深入排查整治企业生产、充装、经营“问题气”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等燃气具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管网”等燃气输送配送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深入排查整治餐饮企业“问题环境”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深入排查整治燃气安全监管执法环节突出问题。

  据了解,餐饮行业是本次整治的重中之重。对餐饮企业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制定和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违规用气、用火、用电方面的问题,依法责令餐饮企业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实施处罚。

  发现餐饮企业使用禁止使用的50kg“气液双相”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等燃气具及配件的,将及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处理,由其对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溯源治理,依法处罚并追究餐饮企业刑事责任。

  同时,进一步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快老化管道和设施改造更新,推进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提升燃气气瓶充装智能化监管水平,全面推行“一瓶一码”气瓶充装追溯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别,通过电子标签或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气瓶的跟踪追溯管理。

  《方案》明确,完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准入条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市场清出机制;对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等达不到要求的企业,禁止进入或及时清出市场。严格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审批,由地级市及以上燃气主管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加大打击力度,影响恶劣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您发现身边有燃气重大事故隐患,可拨打0714—6246110反映。


黄石日报|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