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领域】我市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
发布时间:2018/09/07  |  来源:  |  专栏:信易加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市环保局依据国家环保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四部门联合印发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及省环保厅印发的《湖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等文件组织开展了2015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由污染防治类、环境管理类、生态保护类、社会影响类共4类24项组成,企业的环境信用等级分为绿牌、蓝牌、黄牌、红牌四个等级,分别代表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     

市环保局在企业自评、县级初评的基础上,对列入《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59家企业,其中13家已关闭)的46家参评企业进行了复核,经复核,拟建议评定环保诚信(绿牌)企业41家、环保良好(蓝牌)企业5家,并将复核结果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和监督。市环保局将积极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通过“公平、公开、公正”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并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促进有关部门协同配合,逐步建立起“政策扶持、部门监督、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企业管理新机制,在全市上下形成“守法激励,违法惩戒”的氛围,切实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增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从而改善全市环境质量。

|2018/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