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处罚时间 | 单位名称(专家姓名) | 处罚内容 |
关于对李泽金等7名评标专家的处理通报(黄公共资源处﹝2018﹞6号) | 2018年4月10日 | 李泽金、严晓军、刘裕卿、吴子兴、赵玲、张建春、付红旗 | 按照《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对李泽金、严晓军、刘裕卿、吴子兴、赵玲、张建春和付红旗进行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一次,分别记4分,并自通报之日起禁止上述7名评标专家一年内参加我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 |
关于对王革新等7名评标专家处理的通报(黄公共资源处﹝2018﹞7号) | 2018-04-10 | 王革新、刘武都、卢本健、胡双连、叶清明、施红兵、袁春燕 | 按照《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对王革新、刘武都、卢本健、胡双连、叶清明、施红兵、袁春燕等7名专家进行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一次,分别记4分。 |
关于对马哲胜等五名评标专家处理的通报(黄公共资源处〔2018〕5号) | 2018年4月13日 | 马哲胜、王爱萍、尹念东、胡铁平、许军 | 按照《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对马哲胜、王爱萍、尹念东、胡铁平、许军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按照评标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的规定,给上述专家记一般不良行为一次,记1分。 |
关于对石其年等5名评标专家的处理通报(黄公共资源局处〔2018〕8号) | 2018年4月10日 | 石其年、阮红、夏增勇、陈林田、熊国祥 | 按照《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对石其年、阮红、夏增勇、陈林田和熊国祥进行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一次,分别记4分,并自通报之日起禁止上述5名评标专家一年内参加我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 |
关于对喻茂炎等五名专家通报(黄公共资源处〔2018〕12号) | 2018年5月9日 | 喻茂炎、马哲银、吕考福、潘红、胡铁平 | 按照《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对喻茂炎、马哲银、吕考福、潘红、胡铁平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按照评标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的规定,给上述专家记一般不良行为一次,记1分。 |
关于对杨放初、袁静两名评标专家的处理通报(黄公共资源处〔2018〕9号) | 2018年5月7日 | 杨放初、袁静 | 按照《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对杨放初、袁静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按照评标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的规定,给上述专家记一般不良行为一次,记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