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一起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的债权人胡先生专程赶到阳新法院送了一面锦旗。
原来,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某房地产项目时,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一房多卖等原因,导致资不抵债。2021年1月,阳新法院依法受理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该院破产案件合议庭承办该案。
涉案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其开发的房地产还存在一房多卖等诸多问题,矛盾十分尖锐,如何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成了该案的重中之重。为此,合议庭充分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多次在协调会中就案件办理情况、案件难点及风险隐患向县政府及相关单位汇报。同时,不断加强与破产管理人、债权人的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各方关系,并督促破产管理人对涉案公司财产状况、债权人主张等进行统计、分析,厘清各项重要内容,形成对应报告,在县政府大力支持与破产管理人等各方的共同努力、配合下,依法、高效、有序推进破产清算工作。
期间,阳新法院结合线上线下渠道,两次召开债权人会议,依法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报告、公示债务人基本情况等,并与存在所买房屋一房多卖、购房合同不明确等问题的购房户一一对接、核查,做好充分的法律释明工作,共有58户购房户愿意解除购房合同,清退购房款。
截至目前,共有46人已办理分配债权手续,实际已清退购房款666万余元,剩余12名债权人因在外地务工暂未办理,预计春节前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