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 “老赖”获刑
发布时间:2020/04/21  |  来源:信用中国  |  专栏:个人信用

  4月16日,由雨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辉拒不执行一案开庭审理,黄某辉有能力偿还欠款却拒不执行,恶意拖欠,最终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14年3月8日,被告黄某辉因创办某食品饮料公司缺乏资金,向原告黄某定实际借款102000元,承诺一年归还。到期后,原告催促被告还款,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搪塞,多次答应还款却一再失信,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期间,被告偿还了部分利息。2018年6月26日,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两次对被告司法拘留,被告两次承诺还款。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期间,被告收到某项目工程款46263元,支付给原告28000元用于还款,剩余部分未按照规定申报,自行挪作他用,并多次采取避而不见的方式逃避执行。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今年1月3日,被告被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刑事拘留。1月6日,被告家属将剩余欠款及诉讼费共计88000元支付给了原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辉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当庭以被告人黄某辉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信用中国|2020/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