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兴法院在多个部门的协同配合下,通过强制执行手段,执结了一起历时两年半的执行案件,严厉打击了被执行人的“老赖”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王某与被告王某某、袁某某民间借贷一案,定兴法院于2017年5月作出判决,判令二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息60余万元,并依照原告的申请对被告名下位于高碑店市的房产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判决书生效后,被告玩起了“失踪”,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后原告王某依法向定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院受理后,依法启动了对查封房产的评估拍卖程序,并以公告的形式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在高碑店市法院也有其它民事案件正在执行中,随即与高碑店市法院办案人员取得联系并进行了协调沟通。
2020年4月,本案的涉案房产拍卖成交,因受到疫情影响,无法腾清房产内的物品将房产交付给买受人。疫情得到缓解后,我院制定了执行预案,由高碑店市法院派出4名干警并邀请涉案房产辖区派出所的2名干警配合执行工作。6月5日上午,在高碑店市法院执行局干警和公安干警的配合下,我院执行局干警冒着36度的高温,对涉案房产进行执行腾清,执行干警们忙碌了7个多小时,逐一对房产内现有物品进行了清点登记,将被执行人的物品从涉案房屋中全部搬出,并将房产交付给买受人,将执行款给付了原告王某。至此,这起两年多未执行的案件得到顺利执行,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