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戚新超警官吗?我在执行事务大厅啊,今天是来交钱的……”电话中的葛某甲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他在5月22日来到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急切地要求履行义务……
葛某乙申请执行葛某甲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7000元。该案自立案执行以来,沭阳法院依法向葛某甲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限期履行义务。
葛某甲为了躲避法院执行,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先是拒不接听法院电话,后来干脆换了电话号码。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均未能查找到葛某甲的下落和相关财产信息。
2019年8月底,执行干警戚新超通过走访,获悉葛某甲经常往返于沭阳、江阴两地。戚新超据此判断,葛某甲很有可能在江阴市有财产。同年9月,戚新超驱车赶到江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查询,发现葛某甲在江阴市山观镇有一套房产,遂采取查封措施。
2020年1月3日,沭阳法院裁定对葛某甲的上述房产予以公开拍卖。葛某甲收到法院邮递的拍卖裁定书后,立马慌了神,于是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5月22日,葛某甲主动交纳了全部执行款和执行费,该案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