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南区法院执行干警连续转战广州、惠州两市,成功扣押“老赖”涉案的丰田普拉多和路虎揽胜牌汽车各一辆,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的拒执行为。
卢某某、黄某某与南宁市某汽车服务公司签订《汽车消费贷款服务合同》,分别贷款购买了丰田普拉多和路虎揽胜牌汽车各一辆。提车后,二人非但不按约还款,还变更了手机号码,企图逃避还款义务。2019年10月,该汽车服务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向江南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卢某某向汽车服务公司偿还欠款25万元及违约金;黄某某向汽车服务公司偿还欠款19万元及违约金。
法院判决后,卢某某和黄某某仍不履行偿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发现,卢某某和黄某某名下除涉案车辆外,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决定将二人名下车辆查封。但由于车辆不明去向,案件执行进入僵局。2020年6月,执行干警收到举报信息称,卢某某名下的丰田普拉多汽车长期在广东深圳市活动,黄某某名下的路虎牌汽车长期在广州市活动。于是,执行干警千里出击,成功将2名“老赖”名下车辆扣押。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推进诚信社会建设,近年来我市法院系统不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对其高消费、招标投标、出境出行等方面予以限制,对有履行能力而故意逃避执行、消极执行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老赖”果断采取拘留、罚款等举措,有力破解了执行难问题,以司法诚信促社会诚信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