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本情深,失信占房大不该
发布时间:2020/07/16  |  来源:信用中国  |  专栏:个人信用

  魏甲和魏乙、魏丙三人本是手足情深的亲姐妹,却因两套房产反目。失信占房的魏丙,不仅失去了姐妹亲情,最终还因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司法拘留。

  通过判决书,记者了解到,前几年魏家姐妹三人因房屋拆迁签订了分户协议,约定分配给魏甲和魏乙的两套房产挂名在魏丙名下,待取得房产后再过户给魏甲和魏乙。2017年,魏丙取得了该房产,本是一件大喜事,遵守承诺把房屋过户给魏甲和魏乙便皆大欢喜。不料此时,魏丙却突然变了卦,不肯把房产过户给魏甲和魏乙。无奈之下,魏甲和魏乙把魏丙告上法庭。栖霞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魏丙将挂名其名下房产交付给原告魏甲、魏乙,并在该房屋可以办理转移登记过户手续时,协助原告魏甲、魏乙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给付原告魏甲、魏乙人民币70665.47元。

  然而,判决生效后魏丙不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审理后,维持一审原判。没想到,二审判决生效后,魏丙仍然不肯履行判决,魏甲和魏乙只能申请强制执行,可魏丙一直拒不前来法院配合执行。无奈之下,法院执行人员只好主动找到魏丙,要求其履行义务。此时魏丙依然顽固不化,以房屋已经装修,装修花费3万余为由,拒不交付房屋。至此,执行人员只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施以司法拘留。魏丙被拘留后,其丈夫即表示愿意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提审时魏丙幡然醒悟,痛哭流涕,当场表示愿意履行全部义务,这场由房产利益引起的“亲情失信战”才算告一段落。

  本是同根生,失信占房本不该。南京市法院相关负责人也在此提醒,诚信守法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在判决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应积极主动履行法律生效判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信用中国|2020/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