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广元市青川县人民法院向青川公安局移送14名被执行人采取临控措施。三天后的凌晨5时,青川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九寨沟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电话,称被执行人王某在辖区内住宿,已被成功临控。听到这一消息后,执行法官立刻从熟睡中起身,驱车前往九寨沟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2016年,青川法院判决王某向黄某支付钢材款60万元。后王某一直未履行该钢材款,黄某向青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对执行干警避而不见玩起“躲猫猫”。经网络查控及传统调查也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而被执行人王某一直隐匿行踪,逃避执行。青川法院多次将王某移送公安机关采取临控,也均无消息。
得知此王某已被临控,执行干警在上午10时到达九寨沟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执行干警告知王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后果,并将其带回青川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6时许,执行干警将王某带回到青川法院,执行局长立即约谈王某,告知了其执行过程中种种躲避执行的行为,若再不履行,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这时王某感受到了司法的威严,并与申请执行人黄某取得联系,希望在法院能好好谈一谈。协商过程中,王某表示该案金额确实较大,无法一次性履行,希望给予时间筹措资金,并保证不会再躲避法院执行。最后,申请执行人黄某与王某在青川法院达成被执行人王某3日内支付10万元,明年履行完毕的和解协议。
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协作是青川法院化解执行难题的重要举措。2020年7月,青川法院对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了全面的清查、梳理,并再次全部移送青川县公安局采取临控措施。九寨沟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成功临控的消息,印证了坚持这一项重要执行举措的良好效果。青川法院将进一步推动执行大格局的形成,全力破解执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