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是天经地义的事儿,然而,却有无良老板恶意拖欠工资。当员工拿起法律武器时,失信老板受到了法律制裁。
2015年10月8日,申请人乔某到被执行人某文化传媒公司工作,岗位为英语教师,月工资3000元,工作期间,该公司并未与乔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5年12月11日,乔某离职,但该公司一直未足额向乔某支付相应劳动报酬,经兴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应向乔某支付工资。
裁决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乔某遂向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月14日早上,法官何涛接到乔某电话称,找到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兰某,法院干警及时赶往现场向兰某送达法律文书,并传唤其到法院。但兰某拒不签收法律文书,拒绝到法院。后经法官多次劝导,兰某当场表示立即履行支付义务,但数小时之后兰某以打电话为由,要求法官在门外等候,并借机将办公室门锁反锁,用沙发顶住门,使法官无法进入室内。经过长达一小时的劝导,兰某仍然拒不配合,并以言语辱骂法官。无奈之下,法官委托开锁公司强行开门,并将兰某强制带回法院。
当天下午4点,兰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兴庆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带兰某到医院做拘留前相关检查。在孕检留尿过程中,兰某无故在洗手间拖延时间,经女法警责令后才从洗手间中出来。没想到,此时的兰某竟将留尿杯中的尿液泼向申请执行人的家属,导致尿检无法继续进行,只好强制进行血检。
直到当晚8点,法院工作人员才将老赖兰某送进银川市拘留所。目前,兰某的朋友已将拖欠工资予以支付。但对于兰某采取暴力方法阻碍执法的行为,兴庆区人民法院作出了拘留并罚款一万元的决定。